云南三江并流保护区 (中国)(N 1083 bis)
决议: 35COM 7B.12
世界遗产委员会
1. 已检阅 文件 WHC-11/35.COM/7B
2. 回顾 在第32次会议(2008,魁北克市)上的决议 32COM 7B.11,
3. 关切地注意到关于怒江六库未经批准便已开始的水坝建设,及其造成的傈僳民族的迁徙和在遗产附近所建的新的公路的报告, 并注意到对遗产边界以外的四个项目- 马吉、亚碧罗、六库和赛格的初步调查正在进行,包括钻孔和公路建设。
4. 同时注意到缔约国关于在金沙江外沿,离哈巴雪山顶峰缓冲带30公里处已被批准的水坝的报告, 以及关于积极申请在金沙江上鲁地拉和龙开口建坝的报告,感到遗憾的是缔约国没有遵守运作准则172条,向世界遗产中心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。
5. 考虑到许多被提议的水坝可能会累加潜在隐患,危及遗产的突出的普遍价值(运作准则172段定义)。
6. 要求缔约国于2012年2月1日之前,提交给世界遗产中心一份详尽的清单和地图,其中包含所有可能影响遗产的,计划中的水坝和矿井, 并提交给世界遗产中心,对这些计划中的水坝和矿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结果,该报告必须在水坝和矿井计划通过之前提交,如运作准则第172段中规定的。
7. 同时要求缔约国在2012年2月1日以前,提交一份关于遗产保护现状,和对可能危及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,水坝及其附属建设进行战略环保评估的进展报告, 以便于世界遗产委员会在2012年第36次大会上审查。
(Unofficial translation by SQ Yao)